关于开展武汉市201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9-11 11:51
武汉规划协会
各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中规协秘[2015]24号)和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开展湖北省201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评选活动的通知》(鄂规协[2015] 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武汉市201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和比例
本年度评选活动分城市规划类、村镇规划类、风景名胜区规划类、规划信息类和城市勘测类。按照“同时评定,分类设奖”的原则,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表扬奖,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奖比例按1∶3∶6,表扬奖数量视具体情况设定。各类别中,各级奖项的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其申报数量的1/3。获市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作为武汉市优秀规划设计项目报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
二、评选组织机构
本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工作将本着严肃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成立全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我市城市规划行业专家和管理部门领导共同组成。申报情况及评选结果在“数字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和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网站上进行公告。本次评选活动由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会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及编展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三、申报范围
1、城市规划类: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市政、交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景观、其他)、城市设计、研究类规划、其他类规划;
2、村镇规划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村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小城镇设计、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研究类项目;
3、城市勘测类:为城乡规划服务的城市测绘地理信息与勘察项目;
4、规划信息类:城乡规划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及研究等项目;
5、风景名胜区规划类: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其他规划设计及规划研究类项目。
四、申报及评选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规划协会秘书处(江岸区京汉大道1250号市规划院大楼三楼C区301室)。
2015年9月中下旬组织评审,并在“数字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和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网站公示获奖项目提名名单。
2015年9月23日前将各类获奖项目统一报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参加“湖北省2015年度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评选活动。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持有由国家、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颁发的相应等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或者持有由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持有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
3、申报项目应是2014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
4、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或分项目不应另行申报;已申报或参加其他部以上级别奖项评选的项目不予受理;历届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评选中落选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5、国内规划设计单位在国外(境外)承接的规划设计项目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需附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对该项目的评价证明。
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境外规划设计单位独立完成或者中外合作完成的规划设计项目可以申报,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与国内设计单位一致。
6、武汉市管辖以外的规划设计单位申报项目应由本单位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项目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证明,按照有关规定一并申报。
7、评优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申报项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初选签章后统一向省城市规划协会报送。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
六、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方式
1、项目基础材料:
(1)项目申报表(原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评价意见(原件);
(3)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原件,有合作单位的提供);
(4)申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根据项目类别提供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城市规划类”项目需提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5)规划类项目应提交能体现对同一层次相关规划或下一层次城乡规划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的材料,其中法定规划应附该项目批复文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附较完整的实施照片;
(6)勘测、信息类项目应附技术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一式四份,其中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规划协会保留一份,报送三份。
2、项目正式成果(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图册等)一套,装订成A3或A4开本。
3、项目电子光盘一份,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表。
(2)2015年度武汉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申报项目登记表。
(3)项目正式成果和实施照片电子文件。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文件格式为PDF;规划设计图、实施照片的文件格式为JPG或PNG。
(4)项目演示文件。主要介绍项目的思路、主要内容、特点及实施情况等,文件格式为PPT或MP4,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应具有暂停、快进、后退等功能,配解说不配音乐。
(5)光盘刻录完成后,装入硬塑盒内,注明项目名称,确保播放质量。
七、注意事项
1、武汉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工作的全过程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项目为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牵头单位必须在申报前先行征求合作单位意见,对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次序协商一致后,形成“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并加盖所有完成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对其申报的所有材料负责,评审工作开始后,若提出调整或修改,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4、申报项目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上报后,将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5、附件可登陆“智慧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和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 李 理 电话/传真:027-82745361
高 凤 027-82745361
朱伟超 027-82745361
梁 蓓 027-82772477
附件:1、武汉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2、项目联合完成报告书样文
3、2015年度武汉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申报项目登记表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