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全国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

2014-03-24 12:05
武汉规划协会

20132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在我国陆地国土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此次普查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普查内容包括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空间分布状况;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空间分布现状。

为加强对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领导,2013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3]49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26个部委组成,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负责本次普查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徐德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决策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担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201312月,领导小组印发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

20138月,张高丽副总理出席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工作。张高丽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利用三年时间进行一次系统的地理国情普查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创新普查的总体要求,抓住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查经费,共同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精心做好顶层设计,认真制定和落实普查方案,创新普查管理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决保证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决不能弄虚作假;要强化安全管理,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保证经费按时到位,积极营造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张高丽指出,普查的成果重在应用。要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充分发挥普查工作的效用。要利用普查获取的最新数据,及时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要促进信息共享,规范普查成果管理,促进普查成果转化和广泛利用;要强化数据分析,加强对普查成果的深度开发,寻找规律性,预测趋势性,揭示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的内在联系和演变规律,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830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张高丽副总理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