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过全国首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立法
2016-05-27 08:46
武汉规划协会
5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主持会议。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系全国首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立法。根据条例,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区域分为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实行分区管控;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控、有序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市政府将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鼓励和支持通过政府投资、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保护。
该条例强调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实施最严格保护,对违反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造成山体、水体、农田、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要素破坏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系全国首部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立法。根据条例,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区域分为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实行分区管控;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控、有序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市政府将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鼓励和支持通过政府投资、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保护。
该条例强调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实施最严格保护,对违反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造成山体、水体、农田、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要素破坏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