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分局陈慧丽先进事迹系列报道(三)

2014-03-26 08:47
武汉规划协会

朱家1.63平方米过道错划给邻居 纸条姐相助找回两证漏登面积

 陈慧丽为群众 解难事不遗余力

 

   昨日10时,44岁的江岸区球场路居民朱志宏,看到本报征集纸条姐小纸条的消息后,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虽然没保存陈慧丽当年给自己留下的纸条,但心里一直铭记她的大恩大德。
   4年前,陈慧丽不遗余力地帮忙,朱志宏的房屋土地证变更只用了10天时间。此前,他为了房产证的变更手续,耗了2年时间。
    为变更房产证
    把职能部门告上法庭
    2000年,朱志宏与原单位签订房改协议,购买了球场路6211单元2楼的3号房屋。2001年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朱志宏核对户名和住址无误,将两证锁进了抽屉。
    20088月底,女儿要上小学,朱志宏拿着户口本和房产证去学校报名后发现,房产证最后一页附图与家里的实际形状不符——客厅与主卧交界处是一条方形的过道,但附图上少了这一块。朱志宏拿着尺测算了一下,这条过道面积超过1.5平方米。
    当年9月,朱志宏到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此事。对方受理后,杳无音讯。
    两个月后,朱志宏再次前去打听。工作人员称,如果房产证建筑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可能与隔壁邻居的房屋结构有关。这名工作人员让朱志宏与隔壁邻居沟通,请邻居带着房产证一同前来核实。
    反复做工作,邻居也不肯配合。朱志宏请职能部门到现场勘测,但还是遭拒。
    折腾了一年后,20091120日,心灰意冷的朱志宏将职能部门告上法庭。2010224日,法院立案。
    求助纸条姐,找到关键证据
    在朱志宏家中,还保存着当初办证、打官司所做的笔记资料。
    朱志宏在诉状中称,当初办理房产证时,职能部门没到现场勘测,这才导致房产证建筑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出现偏差。
    律师告知,要证明建筑面积存在误差,关键证据是找到这座住宅的楼层平面图。
    20104月,朱志宏来到江岸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向陈慧丽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这个事情其实跟她的工作没有关联,但她还是很热心地帮我,在纸条上写下查找路径,并留下她的电话号码。朱志宏回忆说,在陈慧丽指引下,他在江岸区国土规划分局档案室顺利调取了住宅楼层平面图。平面图显示,朱志宏所居住的23号房屋的确有一处异形过道。
    在法院干预下,被告方安排测绘人员上门实地测量,发现朱志宏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56.01平方米,而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54.38平方米。这意味着,朱志宏家的1.63平方米不翼而飞了。
    对于这个误差,该职能部门在一份公函中解释说:原房改单位提供的房屋平面图等资料显示,上下楼层房屋的房型与面积都是一致的,建筑面积为54.38平方米,因此房产证面积以此为参照。但经过测量后发现,该房屋23号房屋与其他楼层的房屋结构不同,建筑面积为56.01平方米。实际情况是,朱家的这1.63平方米在房产证上划到了邻居家。
    2010812日,职能部门为朱志宏及其邻居办理了房产证变更。这时距朱志宏第一次申请变更,已过去了2年。
    陈慧丽已忘记
    帮朱志宏蹚过浑水
    昨日,记者向陈慧丽问起朱志宏时,她说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
    不过朱志宏说,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纸条姐如果不是她蹚浑水帮我弄证明,我的土地证变更也不可能那么快办好
    20101112日,朱志宏再次来到陈慧丽的窗口前,拿出崭新的房产证和旧土地证等资料,请她办理土地证变更。
    陈慧丽认真检查全部资料后说,根据土地登记相关规定,作这样的变更,需办理房产证的职能部门出具说明,交代变更原因。陈慧丽将需补办的材料写在纸条上,交给朱志宏。
    第二天,朱志宏来到被他告上被告席的这家职能部门,吃了闭门羹。对方说,房产证变更已经解决了,办土地证不该来这里。
    朱志宏只好拨通陈慧丽的手机,向她求助。没想到,过了两天后,她让单位安排一辆车,带着我一起去那家职能部门求情。但沟通了一上午,对方还是不愿出具说明。
    朱志宏说:当时真的感到绝望了,要是变更土地证又耗上两三年,我只怕要疯掉。
    3天后,陈慧丽打来电话,通知朱志宏办证。
    原来,陈慧丽向江岸区国土规划分局领导汇报了朱志宏的特殊情况。该局以单位名义给有关职能部门发函,对方则以公函的形式,作了变更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