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两类绿地任何人不许碰 武汉小区游园将受永久性保护

2014-07-07 08:58
武汉规划协会

   71,重新制订的《武汉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这一地方性法规在保护城市绿化方面,新增了不少亮点。
      新的《武汉城市绿化条例》,首次提出永久性绿地概念,以法律的名义,给被保护绿地烙上永久印记。
      “永久性绿地包括两大类:已建成的面积在3万平方米(相当于4.2个标准足球场)以上的绿地;中心城区绿线范围内已建成的绿地。这两类绿地,由市政府确认为永久性绿地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永久性绿地纳入我市生态底线区进行管控。
      依据这一标准,我市绿线范围内的全市综合性公园(如解放公园)、区域性公园(如堤角公园)、历史名园(如中山公园)、小区游园、植物园、街旁游园、专类园、防护绿地、山体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生态景观区,以及规划绿化用地,都属于永久保护绿地
      新建、改建住宅项目,绿地率是多少才算达标?新条例给出了明确答案。新区建设的住宅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人口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旧区改建的住宅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人口居住区不低于1.05平方米,小区不低于0.7平方米。
      条例规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前应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布;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树种规划、确定树种目录时,应向社会征求意见;绿化工程施工时,应设置公示牌;对树木移栽、砍伐申请达到一定数量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栽、砍伐树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置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