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市2011年度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1-12-01 11:32
武汉规划协会
各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为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的指导作用,提高村镇规划设计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中规协秘〔2011〕6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二○一一年度武汉市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建制镇、乡集镇、行政村、基层村和建设在乡村地区的农庄、企业等的规划设计和研究项目。
(一)村镇规划设计
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镇、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二)村镇建筑设计
镇、乡、村庄住宅设计;镇、乡、村庄公共建筑设计(包括新建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文化中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码头、乡村旅游、特色景观以及整治类项目等)。
(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专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具有国家或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的法人单位。
(二)申报项目要求审批手续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三)村镇规划设计项目的申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划项目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上级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启动实施。
(四)村镇建筑设计和建设实例项目的申报,应是2010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且经过一个冬夏使用考验的项目。申报时应附有消防验收、竣工验收证明、使用反馈意见等证明材料;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村镇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时应附有相关部门通过鉴定意见或评估的文件。
(五)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专题研究申报,必须是通过主管部门成果验收或鉴定,确认其对实际工作具有积极指导意义,要求附有科研成果验收证明(或专家鉴定意见)和实际使用效果的说明。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须经项目所在地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申报单位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申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组织审查,武汉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展示中心具体承办。
(二)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项目,由牵头编制单位负责申报,在项目申报表编制单位栏目内各合作编制单位依序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正式成果一式三份,其中,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保留一份、上报两份。正式设计成果(含文本、图纸及照片)装订成A3开本;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POWERPOINT演示文件一份。
(二)项目登记表(附件2)
(三)规划设计内容要求
1、村镇规划设计
不同阶段的村镇规划设计应符合《村镇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技术法规规定深度,图纸数量以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
2、村镇建筑设计
不同类别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的有关规定,图纸数量以能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
(四)图件要求:图纸的深度、图例、比例均应分别符合相应制图规定要求,并应保证在打印成A3图幅时能清晰辨认。工程照片应不小于7吋彩色扩印照片,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五)电子文件要求
1、POWERPOINT演示文件,文件量不超过50M,介绍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10分钟,请勿超时。
2 、主要规划设计图及实施效果照片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JPEG格式,图像打印尺寸不应小于A4规格,分辨率为300DPI。
3、项目文字说明的电子文件,文件类型为WORD文档。
五、注意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登陆“数字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
(/index.html)下载并打印项目申报表。
1、光盘刻录完成后,装入硬塑盒内,注明项目名称,确保播放质量;
2、文本、说明、图纸装订应严格按A3或A4尺寸;
3、申报项目所在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申报表中签署评价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有合作单位的,编制单位和主要编制技术人员名单次序应经合作单位同意,并在申报表中加盖公章;
5、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允许修改;
6、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不再退回,由评选组织单位处理。
申报单位请于2011年12月5日(周一)前将申报项目材料统一报送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十楼1008规划协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 李理 电话:027-82700004
武汉市编展中心 谢慧 027-82720190
传真:027-82700004
附件:1、2011年度武汉市优秀村镇规划设计奖项目申报表
附件1.doc

2、2011年度武汉市优秀村镇规划设计奖申报项目登记表
附件2.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