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
2009-02-18 09:53
武汉规划协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是行业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协会本着积极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其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发行会刊等各项活动的经费主要依靠会费收入。
为了更好的为会员服务,根据协会非营利的性质和国家民政部门有关调整会费标准的政策以及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第一届四次理事会决议,适当调整武汉市规划协会会费标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 规划系统会员单位缴纳标准
1、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万元
2、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7000元
3、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
4、 个人会员:免交
二、 行业其他单位
1、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7000元
2、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000元
3、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4、 个人会员:免交
三、 交纳方式
1、 会员单位每年8月31日前交纳会费
2、 会员单位如确有困难不能交纳当年会费时,应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减免。
3、 秘书处收到会费后,于15日内开具民政部统一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寄回交费单位。
四、 会费管理
1、 武汉市城市规划协会由秘书处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时间统一收取会费。
2、 依章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无故不履行交纳会费义务时限超过二年者,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在网站上公开声明。
二〇〇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