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办“美丽新城案”:再度聚焦“美丽新城”

2015-01-04 11:32
武汉规划协会
   今年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案》、《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两件议案。前者表达了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期盼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逐步形成透明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强烈愿望;后者则表达了市民期盼依法保护山体、打造宜居武汉的迫切心情。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督办工作。
    与上两件议案同时督办的还有两件:《关于完善新城区城镇规划体系,推进美丽新城建设案》、《关于全面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案》,这是2013年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议案,经过当年办理,取得了较好成效,2014年继续督办。
    201411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述四件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获得好评。
 
4   议案
 
    2013年初,《关于完善新城区城镇规划体系,推进美丽新城建设案》就列为市人大会议的议案,被称为“美丽新城案”,6个新城区按照“独立成市”的要求,拉开了高标准规划、高规格建设的序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接力续办该议案,以更高起点、更宽平台,推动美丽新城建设。2年的布局和打造,武汉新城建设由最初的规划构想,逐步呈现更加明晰幸福图景。
    推动城建标准“提档升级”
    2014年,也就是“美丽新城案”办理的第二个年头,续办工作就在宏观层面开展了顶层设计,明确续办工作任务,即继续确立完善新城区城镇规划体系、推进基本生态控制线立法和规划实施、加快推进美丽新城建设和特色镇、示范村建设,以保障新城建设项目的持续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法、执法检查和督办议案等多种形式,督促市政府按照“一张蓝图管到底”、生态控制线的规定,集成“编”、“管”信息,优化新城组群控制性规划,跟踪督办。
    在修法工作上,常委会从源头“查漏补遗”,修改和修订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城市公园管理条例、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多部法规,在法规的硬约束下,打响了城市生态环境、创造宜居生活的“保卫战”。
    在执法检查中,常委会围绕生态控制线内“控制、建设、整改、迁移”四项内容,打出监督“组合拳”,针对湖区围网、污水直排、湿地保护等项目加大检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坚持推进力度不减、工作目标不变、基本生态控制线控建工作不减、生态保护工作不少。2014年,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专业组代表深入多地调研,调研项目达10多次。
    在议案督办上,与“山体保护案”联袂办理。2014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尽管该案只涉及山体,但与美丽新城的基本构成要素山体、水体、湿地、林地浑然一体、一脉相承,新旧两件议案的交叉督办,丰富了“美丽新城案”续办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