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保护案”: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
2015-01-04 11:57
武汉规划协会
今年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案》、《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两件议案。前者表达了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期盼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逐步形成透明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强烈愿望;后者则表达了市民期盼依法保护山体、打造宜居武汉的迫切心情。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督办工作。
与上两件议案同时督办的还有两件:《关于完善新城区城镇规划体系,推进美丽新城建设案》、《关于全面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案》,这是2013年年初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议案,经过当年办理,取得了较好成效,2014年继续督办。
2014年11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述四件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获得好评。
2号 议案
今年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李长安等46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建议尽快制定《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出台山体水土保护规划、山体风貌保护规划、山体生态系统规划、山体生物多样性规划、山体公共安全规划等相关配套的规章,打造山、江、湖相得益彰美丽武汉。
为武汉山体编织保护网 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龟山、蛇山南北相对,见证着黄鹤楼上的风花雪月,也见证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崛起。武汉有山287个,主城区58座山玉珠散落,新城区229座山绵延起伏。
“武汉有山200多座,但很难看到完整的山。黄陂、江夏、蔡甸等地的山体被开山采石挖得残破不堪,这是武汉人的尴尬与悲哀。” 历年市人大会议上,山体保护倍受关注,成为热议的话题。在市人大代表看来,保护山体缺的不是智慧与经验,而是决心与勇气。今年的市人大会议上,《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一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督办、市政府积极办理,有序地落实议案设定的目标。
我市率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出台规章——《武汉市山体保护办法》,编制完成《武汉市山体保护规划编制规程》,筹集年度山体修复资金4.8亿元,修复山体4100亩;关停采石采矿企业12家,实施显山透绿,市民更便捷地亲近山体、走近自然,享受绿色福利;今年,全市建立区、街、(乡、镇)、村(或权属单位)三级山长负责制,加大山体保护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侵占、破坏山体行为;6至9月,全市集中开展山体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开山采石,乱建滥占山体、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查处各类侵占、破坏山体违法行为9起;按归属地管辖原则,清理排查山体控制线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全部依法拆除存量违建49处1.4万。
家住光谷三环旁的朱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周边的“瘌痢山”:光谷大道往东,黄龙山两、三公里的山体,黄土裸露、断壁突兀;如今,黄龙山已修复34万,乔木、绿草等植被覆盖山体。年底,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的情况显示,山体保护和绿化工作有序进行,2号议案增添了山体的生机和活力。